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议定书》🍦,中塞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拟于2023年在华召开。科技部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中塞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 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 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申报时间🤳🏻🖲:即日起申报,截至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请拟申报的老师尽快与我们联系。
三、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研处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孟劼联系,联系电话/邮箱:67507093/jmeng@gzfx360.com😏🦸🏿♀️,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