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8年酬金发放申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工作,公平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税负,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使用月份多次发放可合并申报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二、结合学校寒假工作安排👩🏼🦰,2018年酬金发放申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原则上定于1月份,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前通过酬金系统申报使用并提交材料。
三、计税办法
(一)先将教职工当月申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的各类酬金总计,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起征点(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人员4800元/月)🖖🏽✬,按酬金总计扣除工资薪金所得与起征点差额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教职工当月内取得的申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的各类酬金总计,按本条(一)项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见附件1⚈。
四👨🏻🍼、各单位申报使用“发放全年一次奖金”计税办法时,请关注附件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六个避税区间🤯,合理确定发放金额。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税金计算公式 1 不超过18000 3% X*3%-0 2 超过18000💅🏽,不超过54000元 10% X*10%-105 3 超过54000🎋🎢,不超过108000元 20% X*20%-555 4 超过108000◻️,不超过420000元 25% X*25%-1005 5 超过420000,不超过660000元 30% X*30%-2755 6 超过660000,不超过960000元 35% X*35%-5505 7 超过960000元 45% X*45%-13505
附件2
全年一次性奖金“避税区间”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避税下限 | 避税上限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00 | 18,000.00 | 19,283.33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00 | 54,000.00 | 60,187.50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00 | 108,000.00 | 114,600.00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00 | 420,000.00 | 447,500.0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00 | 660,000.00 | 706,538.46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00 | 960,000.00 | 1,120,009.09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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